第一条 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以下简称篮协)是在院工会领导下 ,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 篮协的宗旨是丰富教职工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活跃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凝聚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提高篮球技术水平;培养教职工应对挑战的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工作,为学院多做贡献。
第三条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第一。协会活动以不占用工作时间为基本前提,因篮球队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2名,会长负责定期召开篮协会议,协调篮协各项内外事务。秘书长负责组织日常训练及各项活动,篮协的财务财产管理,收取会费、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会员吸收登记、活动宣传、协调裁判及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校工会根据学校篮球组织活动能力举荐产生。
(三)球队是协会进行对外交流的主体,由领队、教练及其会员组成。
(二)会员大会由委员会召集,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会委员应当处事积极、热情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愿意为了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时间和精力上做出牺牲,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内容。委员会委员的劳动应得到所有会员的尊重和积极配合。
2.副会长三名 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并监督协会经费使用及工作程序。
3.秘书长一名 具体负责管理协会,实施协会的各项事宜。
4.副秘书长两名 组织日常训练及各项活动,篮协的财务财产管理,收取会费、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会员吸收登记、活动宣传、协调裁判及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一)结合我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篮球运动
(二)开展协会内部的训练和比赛,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
(五)协会每一学期召集全体队员大会一次, 研究篮球队事务和活动计划。
每周二次:时间定为每周三5:30-7:00,周五5:30-7:00。或工作之外的其他业余时间。
(一)入会凡本院在职教职员工,或在本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篮球队章程,承担相应义务的,均可向篮协提出入会申请。经院工会和篮协审批后,办理入会手续,正式加入篮协。
(二)退出篮协,理应声明,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者连续五次无故缺席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队。
(一)执行协会的安排和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维护学院形象。
(二)自觉服从篮协安排。积极参加篮球队组织的活动。
(三)对会内其他会员提供篮球技术指导,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训练任务。
(四)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互助的精神,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四)协会经费只能用于租赁场地、购买服装、篮球设备等协会公共活动等。
(五)协会经费由秘书长进行管理。管理者须定期公开帐目,自觉接受会员质询。对协会经费支用情况,校工会可以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补充,由篮协提出,会员大会讨论后,报院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