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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女子瑜伽协会章程

发布者:宋光海 [发表时间]:2017-04-06 [来源]:http://gonghui.hytc.e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淮阴师范学院女子瑜伽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全名是“淮阴师范学院女子瑜伽协会”,是在淮阴师范学院工会领导下由本校女职工瑜伽爱好者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的健身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瑜伽健身爱好者,积极开展瑜伽健身活动,组织校内外比赛交流,提高技艺,陶冶情操,外增体质,内增素质。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 成员资格:1、必须是淮阴师范学院女教职工,热爱瑜伽健身活动,有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经常参加协会活动。

2、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

3、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l 权利:

1、获取参加本协会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2、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l 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接受本协会管理。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安排。

3、积极对外宣传协会的和谐精神,为协会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远的发展。

4、会员中途退出,需向有关负责人上交说明,会员退出自由。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另设秘书长两名,共同组成理事会机构。会长:武玲,副会长:王江明,秘书长:陈秀丽,刘敏。

第四章活动制度

第七条协会定期组织的活动

1、协会每周一到周五5:406:40组织瑜伽健身活动,会员可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协会内部比赛

2、活动地点:大学生艺术中心

第八条活动注意事项

1、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其他物品请自备。

2、活动时所有人员均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章程解释归淮阴师范学院瑜伽协会。

第十条协会章程不当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修改。

第十一条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淮阴师范学院女子瑜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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